基本规律,其实是没有定式的,因为“个体”受因素影响的范围很大,只要确定“唯物”的思想基础,一切手段都是可以探讨的。比如“近朱者赤、近墨者黑”;还有“放下屠刀、立地成佛”,“一字之师、醍醐灌顶”;等等都可以提示人的心理发展的受影响的“不稳定”性。当然更有很多“有志(心理坚定)”的人,那当然是后天自己努力和社会存在培养出来的。
心理发展具有以下一些基本规律。
首先,心理发展是一个既有连续性又有阶段性的过程,是一个逐渐的数量不断积累和在此基础上出现质变的过程。随着新质的出现,心理发展就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,于是表现出阶段性。连续性则是指后一阶段的发展总是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上发生的,而且后一阶段既包含有前一阶段的因素,又萌发着下一阶段的新质。
再次,各种心理机能相互关联协调发展。在心理发展过程,个体心理的各个方面相互关联,某个心理机能的发展会影响其他心理机能的发展。例如,3岁前后和13岁前后儿童会出现两个反抗期,这两个时期儿童会在认知上表现出具有独立主张的倾向,同时在情绪上会表现出剧烈的变化。这一发展现象表明,认知机能与情绪的发展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。
最后,心理发展具有个别差异。个体发展要经历一些共同的基本阶段,但在发展速度上、最终达到的水平和发展的优势领域上往往是有差别的。例如,在智力上,有的儿童早熟,有的则晚慧;有的儿童对音乐听觉有特殊敏度,有的对艺术形象有深刻的记忆表象。